被树上掉下的柚子砸成脑震荡 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宁德网消息(梁荣 刘春香) 牛顿因苹果从树上坠落砸到脑袋而产生万有引力的灵感,可在现实生活中,当你被人家果树上掉下的果实砸伤,那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近日,福安市民林某便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据了解,林某与陈某是邻居,陈某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了柚子树,柚子树长得很茂盛,枝干延伸到了林某的院子,季节一到,柚子树上长满了果实。当天,林某在自家院子里进行晨练,被延伸到林某院子里的柚子树所掉下的柚子砸到脑袋,昏倒在地。经医院检查,林某有轻微的脑震荡,相关医疗费花了3000元。事后,林某向邻居陈某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陈某拒绝。
在此案例中,陈某是否应赔偿林某造成的损失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福安法院认为,在本案中,陈某是柚子树的所有者及管理者,其应当预见到延伸到林某院子中的柚子树所结的果实会在成熟后自行掉落,可能砸到人。但是陈某却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得林某在自家的院子里被柚子所砸伤。对此,陈某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应对林某承担侵权责任,对因其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反,若陈某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延伸到林某院子的柚子树枝干做了一个围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台风等自然灾害这样的不可抗力而造成柚子砸伤人,那么由于陈某已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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