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保健品”头晕恶心 法院:商家十倍赔偿
CN03女性网
2012-11-15 1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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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王婷 胡光)王先生花4000元买的3种保健食品,却有两种是假冒食品,另一食品属法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商家退费4000元,支付10倍赔偿金4万元,并补偿误工费300元。
据王先生称,他与家人常年高血脂。为降血脂、提高免疫力,去年底他通过一家网络信息科技公司,买了“阿拉斯加银杏软胶囊”、“安普人参皂苷粉”、“睿得利蜂胶王浆花粉软胶囊”等食品,用于五口人的生活消费。不料食用后,他和家人出现头晕恶心、急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
经其与生产厂商、地方和国家相关部门核实,商家销售的花粉软胶囊与银杏软胶囊均为假冒食品。银杏软胶囊和人参皂苷粉含有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明令禁止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物品(银杏叶、人参),属于法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王先生认为,根据国务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应承担三种涉案食品有《检验合格报告》的举证责任。但商家拒不履行审查义务,明知三种涉案食品均属于无检验合格报告的假冒食品、法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却仍通过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应当给予十倍赔偿。
对此商家辩称,王先生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涉案保健品是其主动打电话与客服人员谈的,委托公司从十里河医药批发市场购买的。“王先生要了多样,公司只买到3样。其中40盒银杏软胶囊、花粉软胶囊是从十里河医药批发市场买的,20盒人参皂苷粉是从淘宝网买的,成交价共计4000元。”公司让王先生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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