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试验漠视了人的尊严 学生家长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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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 07:57:58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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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2月7日消息:“黄金大米”事件终于有了定论。昨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发布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三家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违规
转基因试验十年五越“红线”
一越“红线” 隐瞒主管单位偷偷试验
自十年前立项,到2008年完成,再到今日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黄金大米”试验实施人数次擅越“红线”,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和准则。
“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黄金大米”,也未告知给学生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二越“红线” 私自加盖公章制造假证明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三越“红线” 携米饭入境未按规...
【 责任编辑:ca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