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等因虚假美国大杏仁遭质疑
CN03女性网
2012-12-17 11:02:2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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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杏仁”更名后能否逃责?
14日,由美国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引发的一起公益诉讼在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次法庭答辩中,被告沃尔玛代理律师否认其销售的“盐焗带壳杏仁”和“盐焗杏仁”属于扁桃仁,坚持认为是杏仁。
近段时间来,在中国市场长期销售的“美国大杏仁”实为“扁桃仁”一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
原美国加州杏仁商会上周在北京宣布,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美国大杏仁”更名为“巴旦木”,并称“该组织今后在市场营销、宣传等资料上将使用这一名称”。
然而,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美国大杏仁”改了名儿是否就可以将自己的过去一笔勾销?或者说,利用虚假名称获取利润能否通过“改名换姓”方式逃避追责?
早在2007年9月,中国林业部门就针对容易引起歧义的“巴旦杏”(扁桃仁俗称)名称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论证,结论是将扁桃仁的俗称“巴旦杏”更名为“巴旦木”,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进行了公布,2008年5月1日实施。
尽管法律法规写得很明白,但是使用“美国大杏仁”这一虚假名称的当事人,如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对其“去伪存真”问题一直遮遮掩掩,试图混淆视听。
一些经济和法律界人士指出,长期以来,使用“美国大杏仁”这一虚假名称,导致中国消费者“误认误购”,当事人获取了巨大商业利益,如今既不认错也不道歉,反而借口词典翻译问题进行搪塞,这样做是无法交代过去的。
中国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分析,“美国扁桃仁”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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