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中食物中毒案宣判 经理厨师分获刑
CN03女性网
2012-12-17 21:25:51
青岛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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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5号,青岛26中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上百名学生在午饭后,先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事发后,26中学校食堂的托管公司经理、厨师作为直接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被提起公诉。在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案件审理后,今天市南法院对两人进行了一审宣判。
上午10点,案件在市南法院第三次开庭,负责26中食堂托管业务的青岛泽丰源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寇某和主厨许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法庭。公诉机关当庭指控,经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26中学生出现的中毒事件是一起因食用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隔夜米饭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在这起事故中,经理寇某和主厨许某应负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寇某、许某明知隔夜米饭已经达不到食品安全的标准,仍然按照以往处理剩饭的操作流程,加工出售给学生,并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导致147名学生出现了食物中毒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依法予以处罚。获刑后,寇某承认管理上有疏漏,因为贪小便宜,所以在他服务过的多个食堂,都采取了将剩余米饭常温保存,隔日再次出售的做法。主审法官还介绍,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刑法也做出了相应调整,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将根据中毒者的伤情做出适当量刑,如果中毒者出现轻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生产者和销售者将面临更高处罚。宣判后,经理寇某和主厨许某都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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