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野生动物翠屏区公安及时查处
CN03女性网
2012-12-24 07:54:44
金江网
浏览()
23日,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将贩卖者当场查获,随后将该野生动物苍鹭放归大自然。
当日,有一名市民在宜宾城区盐水溪鸟市场内见到,一名商贩手中贩卖的鸟身体细瘦,头、颈、脚和喙细长,羽毛呈浅灰色,外形似鹤非鹤。该市民怀疑此鸟是野生动物,随即打电话向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江北派出所举报。民警赶往现场后从该商贩手中缴获此鸟。经查,该商贩年约60岁,自称这只鸟是在自家鱼塘捉到的,由于自己并不了解鸟类知识,所以便拿出来贩卖。随后,民警对该商贩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任何人都不应该抓捕和贩卖野生动物!”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咨询了翠屏山动物园有关负责人后获悉,该鸟名叫苍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在水域和沼泽湿地。由于这只鸟并没有任何外伤,已被放归大自然。...
【 责任编辑:ca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