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污染物 有了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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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0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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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李双全
重庆商报讯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新标准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限量规定的所有污染物,整合为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昨日,市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1日,我市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执行新标准。
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此次修订的新标准,大米含镉限量继续严于国际标准。大米中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我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
此外,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控制对象,删除了硒、铝、氟三种元素。硒、铝、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例如,除极个别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此次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因此,新标准取消了氟限量规定。...
【 责任编辑:ca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