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 被商场指责借机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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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15:33:4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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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消费者不慎买到过期食品,到商场要求赔偿,商场质疑消费者更换货品讹诈商家,消费者提出商场提供虚假证据。《天天315》本期重点关注:小食品引出大麻烦。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刘玲和《天天315》节目取得联系,说在南昌,发生了一件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小纠纷,但是,现在连工商局都无法判断谁是谁非,而是要求两者到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
2013年1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消费者刘女士在南昌新概念百货超市购买食品,发票、商品及购物小票齐全,回到家后消费者发现食品已经是过期,找到新概念百货超市后,商家说“小票、发票是该百货的,但食品肯定是调包的食品”。
因为这种食品商场在刘女士购买之前已经断货,刘女士不可能在他们商场买到货品。而刘女士说,商场提供的台账有作假嫌疑,双方各执一词,介入其中的工商部门也很为难。
江西电视台都是频道记者刘玲、经济之声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今天做客《天天315》,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经济之声评论员包华认为,其实商场解决这件事情并不困难,只要把销售的底单和消费者手中的小票跟产品核对,就能大体了解产品销售过程。因为任何一家超市在销售产品时都有记录,有产品销售的明细和时间,这件事情应该不难核查。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也表示,如果按照程序核实下来确实是商场销售的东西,商场是应该首先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其次应该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消费者进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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