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饭店内滑倒摔骨折 依法可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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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1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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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热线实录:
市民李先生春节期间在饭店就餐时不慎摔伤,他拨打本报五兄弟热线咨询:在饭店摔伤能索求赔偿吗?
李先生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他去某饭店就餐不慎滑倒。“因天冷,刚擦过的地面形成了一层薄冰,我在点菜的时候突然滑倒,服务员过来扶我也差点滑倒。”李先生说。摔倒后的李先生来到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为,第五骶椎骨折,软组织挫伤,建议全休,且休息期间需人护理。“这个年我全家人都没过好,我现在想找饭店要个说法。”李先生说。
帮办五兄弟跑腿:
山东湛泸律师事务所崔玉成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顾客进入餐厅就餐,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有权要求餐厅提供的设施、用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顾客无自身故意行为,无他人侵害以及本人突发疾病等情况发生,应确定为是餐厅提供的服务设施用品未完全达到安全要求,因此顾客身体受到损害,餐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崔律师说。
同时,王某在他人均未出现摔跌的情况下出现摔倒,应认为自身也有不当原因存在。因此王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
【 责任编辑:ca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