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买水果刀被拘,是警察权力的滥用
CN03女性网
2013-02-22 08:45:26
中国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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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男子在正规超市里买了把水果刀,看着挺方便的就给挂在了钥匙链上,然后就被便衣警察在街上拦住,进而给拘留了三天。警察说了,这玩意儿属于管制刀具,这么挂着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的古董收藏专项是“东亚古董兵器”,哪一把拎出来都是管制刀具定义的范围,那可都是实战兵器,带尖的、带刃的、带钩的全有,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比较关注。看到这条新闻后专门找了一下图片,发现这位仁兄可能是从来不知道管制刀具的定义,买了一把带有自锁装置的小刀。自锁装置就是指那种卡子,不摁某个特定的地方,刀刃就不能回收、一直可以处于开启状态的东西。实际上从我找到的图片看,那是一把被业内称为战术折刀的东西。
关于管制刀具还有很多其他规定,比如说尖部角度不能小于多少、刀身长度不能长过多少等等。这么说吧,您到您家里的厨房去看看,如果您买的是那种成套的菜刀,其中必然有几把属于管制刀具的范畴,而很多水果刀也属于管制刀具。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真的想找你麻烦的话,警察到你家里都能随时找到“证据”,哪怕是你当时正在用这个证据。当然,目前还没有这种案例,而这位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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