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办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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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23:05:21
中国质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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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前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显示,8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一批次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一百多倍。
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在对本市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6个。其中,标称潮安县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98克/袋“百利” 偷闲话梅(2011年9月1日)、80克/袋“百利” 大话梅(2012年2月10日)、62克/袋“百利” 好杨梅(2012年1月3日),检出二氧化硫、苯甲酸超标。
此外,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不合格食品2个。其中,北京青龙湖饮用水厂产的一批次18.9L/桶青龙湖饮用水(2012年4月04日),菌落总数超标,标准值为≤50 cfu/mL,实测值为5100cfu/mL。另有北京市为明食品厂产的计量称重豆腐(2012年4月26日),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批次
标注生...
【 责任编辑:ca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