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沟油第一案”宣判 两黑心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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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08:54:14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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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宁乡县人民法院,长沙首例“地沟油”案庭审现场。 通讯员 邓梦曦 摄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9月6日讯 158吨猪肠油、猪杂碎,甚至还有血迹未干的死母猪皮,在一户农民家中,却变成了52吨成色各异的地沟油。今天上午,长沙“地沟油”第一案在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
工人:病死猪皮熬油,熏得想吐
如果脱下身上印有监所编号的“黄马褂”,50岁的唐谷民看上去与乡间的老农并无多大区别。审判庭大屏幕上公布的起诉书,解释了他站上被告席的原因。
“2011年年初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唐谷民从宁乡县南田坪乡大地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购进158余吨猪小肠油、碎猪皮、猪皮上剥下的碎肉等肉制品加工废弃物(俗称‘地沟油’)……炼制油脂共计52吨,分别作食材销售到餐馆、粮油店。”
而提炼这批“地沟油”的场地有两个,一个是唐家院子里的水泥池,约4平方米,池中放猪杂碎,池底用煤炭加热。另一个,则是唐家的厨房。平均每天产油量700斤左右。
“原料就堆在地上,主要是猪心、猪肺等猪身上的杂碎,还有一些病死母猪的猪皮。”据唐谷民雇佣的两名工人介绍,炼油时,工人们不得不戴上口罩,“臭味熏得人想吐,为了卖相好看还会添加一些消泡剂。”
老板:全家都吃这种油,吃不死人
这些用病死猪皮提炼出来的油,工人们不敢吃,但唐谷民却敢吃。在庭审现场,唐谷民承认曾授意老婆用这些油炒菜,并发动儿女和工人们一起吃。
“吃不死人,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庭上,唐谷民反复狡辩着这一句话。他坚持认为,自己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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